提高房价透明度 ! 东莞调整一二手住宅网签公布制度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莞市、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共同发布《关于加强商品住宅签销售信息公开的通知》。其中,包括取得预售证后,10天内必须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且需明码标价对外开售等政策。
一、自2020年7月起,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每月定期在官方站发布全市各镇街(园区)上个月份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的上签约销售情况,每季度发布一次全市各镇街(园区)新建商品住宅库存情况。市不再发布全市各镇街(园区)新建商品住宅签销售情况和库存情况。
二、2020年6月的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签销售情况以及截至2020年6月底的新建商品住宅库存情况随本通知一并发布。自2020年8月起,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签销售情况于每月10日发布(如遇节假日,则在其后名列前茅个工作日发布,下同),新建商品住宅库存情况于每季度结束后次月10日发布。
三、为加强分类指导,对新建商品住宅签销售情况按地面建筑层数超过4层和地面建筑层数4层以下两种类型进行统计和发布。通知所称的“超过”不包括本数,“以下”包括本数。
四、对二手住宅签销售情况,由于早年开发销售的商品房建楼盘表的部分字段信息不完整,容易造成统计偏差,因此暂时仍按全部住宅来统计。
五、由于已签的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可能发生解除或撤销合同的情况,因此在不同时点对同一时段所做的统计,数据会略有差异。
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会同部门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研判,继续优化住宅销售、库存等数据信息的统计和发布工作。